旅行出發前須知事項

旅行出發前須知事項

1.请核对您机票上的英文姓名是否与护照上的名字相同。

2.请再次确认您的行程 ( 目的地,航班,日期,时间 )。

3.请于出发前三日与本公司确认班机,于出发后回程的前一星期与航空公司确认回程班机并留当地联络电话给航空公司。

4.请再次检查您的护照,签证是否仍在有效期间内。意即:护照由出发日开始算,需要六个月以上有效期。

5.所有入出境签证与转机签证,均由您自行洽询各国大使馆确认,不属于本公司责任范围,若有任何因签证问题衍生额外费用,请自行负责。例如:

**A. 若持中华民国护照须于澳洲转机者,候机时间超过8小时者,请自行到澳洲大使馆申请并取得澳洲转机签证 (Transit Visa)

**B. 若到美国旅游,是持免签入境之护照者,请务必于行前先上网www.cbp.gov/xp/cgov/travel/id_visa/esta/ 自行申请并取得电子旅游授权签证ESTA(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请列印该电子旅游授权签证,切记随身携带,于进入美国海关时办理通关之用。于出发前一星期将电子旅游授权签证,ESTA号码,通知彩虹旅行社,以便事先代向航空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简化登机时之报到时间。

**C. 若持大陆护照,须于澳洲转机者,请自行到澳洲大使馆申请并取得澳洲转机签证 (Transit Visa)。

6.请留意您所购买的机票,其相关特殊条件规定。